支付和/或争辩停车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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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和/或争辩停车罚单

如果您收到停车罚单,你必须在罚单上日期的30天内执行以下操作之一,否则罚单将被视为拖欠。如果拖欠罚单,法院可以将罚单金额加倍,发出车辆拘留(拖车)令,进行判决,并处以法律允许的最高金额的罚款,及将罚单交给税务局追债。

以下是您在罚单上日期30天内可以做的3种不同选择。仅选择以下其中1个选项。

选项1:支付您的罚单

在黄色罚单信封中放入罚单金额的支票或汇票。支票或汇票抬头支付给俄勒冈州。在支票或汇票上写下您的罚单号和车牌号码。您可以使用Visa或万事达卡致电到503-988-3235进行罚单的全额支付,收听留言并按下电话上的号码2。不要邮寄现金。点击此处,立即在线支付您的停车罚单

选项2:寄出保释金和书面说明

在黄色罚单信封中放入罚单金额的支票或汇票,连同单独的书面说明,说明您为什么要提出罚单争辩。您的书面解释是指你放弃进行法庭聆讯的权利,并同意所作出的任何判决。法院将考虑您的书面解释,以决定是否退还款项钱、放弃全部或部分罚款。有关罚单争辩的更多信息,请访问法院网页。点击此处,查看巡回法院网页

选项3.安排法庭听证会

有两种不同安排法庭听证的方式。第一种选择是在黄色罚单信封中插入罚单金额的支票或汇票连同单独的书面听证请求。第二种选择是亲身出现在巡回法院停车标签办公室,俄勒冈州波特兰市1021 西南第四大道马特诺玛县法院131B室,要求听证会以及支付罚单。

假如您的车辆因停车罚单未付而被扣押(拖车),您必须在巡回法院停车标签办公室支付全额应缴保证金。拖车公司还将在释放车辆之前收取费用。

巡回法院停车标签办公室是有残疾人出入口。如有需要合理的安排,包括听力受损的翻译,应在出庭前至少48小时提出。请致电巡回法院停车标签办公室(503)988-3235或TTY号码(503)988-3907以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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